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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4-12-04 15:51:54  


    各工会分会、工会小组:

    为持续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协同做好因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暂未纳入政府社会救助范围的,或按现行政策标准接受社会救助后仍存在其他困难的职工家庭帮扶工作,最大限度缓解职工家庭困难,市总工会定2024年9-11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困难职工摸底调查。为贯彻落实市总工会通知精神,现将我院组织开展2024年度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建档标准

    (一)调查范围

    学院全体工会会员。

    (二)建档标准

    困难职工建档标准严格依照《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鲁会办〔2020〕58号)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做好政策宣传

    各分会、小组要做好帮扶政策宣传和调查任务传达,确保全体工会会员知晓困难职工申请条件和工会帮扶政策,要主动发现和报告困难职工情况,帮助家庭有困难的职工完成申请,协助学院工会和上级工会做好调查核实。

    (二)职工本人申请

    1.职工本人规范填写《困难职工申请及建档认定表》、《困难职工家庭基本情况表》(附件3),详细说明家庭困难情况、致困原因等。

    2.提供其他申请材料(附件4)。

    (三)初审、公示、上报

    学院工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对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上报市总工会,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入户走访、接受信息核查、反馈认定结果等。

    三、注意事项

    1.各分会、小组须认真核实把关填报情况,所报材料经各分会、小组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2410月1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综合楼817室(电子版同时发工会办公邮箱wfvcgh@sdwfvc.edu.cn)。

    2.各分会、小组在本次集中调查摸底之外的其他时间,对于了解到的家庭困难职工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3.经认定后虽不符合建档标准,但家庭确有一定困难的职工,学院工会将结合“爱心一日捐”申请使用额度情况,提报学院党委研究后,纳入困难帮扶范围。



    附件:

    1.《山东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帮扶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2.《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3.困难职工申请表格模版

    4.困难职工申请材料清单


          会     

    202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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